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4月2日开始提交考试视频_考生(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录取分数)



原标题: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4月2日开始提交考试视频







2020年艺术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公告



重庆籍考生:按相应...




原标题: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4月2日开始提交考试视频



2020年艺术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公告

重庆籍考生:按相应专业的统考成绩录取

一试:网络“提交视频、考评分离”方式

非重庆籍考生:4月2日8:00-4月15日20:0

0 提交考试视频

一试评审结果时间:5月10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二试:现场面试方式

具备加试资格的考生须于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的两周内到校参加校考

一、考试方式和时间
艺术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分为一试和加试两个阶段。

(一)一试阶段采取“提交视频、考评分离”方式

已完成网上报名和交费的非重庆籍考生(重庆籍考生认定重庆市相应专业的统考成绩)须在4月2日8:00-4月15日20:00期间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报名时的账号、密码登录进入视频录制模块,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含人脸识别、诚信考试承诺等),身份核验通过后按照考试内容和要求录制考试视频并提交(视频录制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视频材料进行评审,并划定加试分数线,达到加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具备加试资格。一试评审结果将于5月10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加试阶段采取现场面试方式

具备加试资格的考生须于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的两周内到校参加校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方式可根据届时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考试内容和分值


三、视频录制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视频规范要求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二)注意事项

1.身份核验视频中,考生需介绍个人信息,并做诚信考核承诺,要求确保介绍的个人信息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准确,用于身份验证和对应。身份证必须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并确保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清晰可辨。

2.除身份核验环节外,所有考试视频中均不得含有姓名、省份、报名号、中学等任何考生个人相关信息,也不得有任何可能与考生个人信息相关的场景、镜头出现,如中学校服、校徽、背景强上的张贴画、黑板报,以及语音介绍、提示版、提示性图案、标识、背景等,一旦出现本段视频无效作零分处理。如在视频录制过程中,确属表达需要,可以以“我是0号考生”,“我是主持人0号”等方式表达。

3.所有视频中均只能出现考生一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也不得出现他人声音、提示等,一旦出现本段视频无效作零分处理。

4.视频须为原始录制,不得做后期编辑、配音等处理,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技术美化处理画面,一旦出现按作弊处理。

5.考生实时录制视频时,系统对分辨率、视频流速、编码方式等视频参数和视频格式进行了统一设置和规范,并规定为定焦拍摄,最大程度地降低因考生之间设备配置和拍摄技术差异带来的视频效果差异。考生不得在手机上对系统的统一设置进行硬性调整和修改。

6.除在身份核验时进行人脸识别外,评审阶段也将对考生提交的视频进行人脸识别,并在新生入学时对录取的新生进行人脸识别、声纹识别等检测,严防替考代考。

7.视频录制开始时考生无须报幕,背景为纯色/单色背景。

8.考生一律不许化妆,包括不戴美瞳、不贴双眼皮贴、不安假睫毛和种睫毛等。

9.每段视频录制时长不能超过规定时间,到达规定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

四、复查复测
加试阶段,将对参加加试的考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核验。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报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考试视频录制系统操作指南
一、考生电脑端

访问网址:http://ysks.cqu.edu.cn

1.登录

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密码登录】、【微信登录】、【手机短信登录】中任一种登录方式。

密码登录:需要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密码(为报名登录系统设置的密码),并输入验证码登录。

微信登录:前提是在填写基础信息表时做过微信绑定,或者曾经在微信端中进行注册或绑定。

手机短信登录:需要输入考生身份证号,以及填写基础信息表中输入的手机号,并短信验证。

2.考试视频录制测试

考生可使用微信客户端扫码右侧二维码,进入考试视频录制功能的测试与练习模块。可先在该模块中熟悉自己的智能设备的使用及设备摄制角度(如是否需要旋转 90 度等)。

注 1:在测试模块中视频上传已经禁止使用。

注 2:在测试模块中,不做人脸识别。在正式进入视频录制时,需要进行考生本人人脸识别。

注 3:苹果品牌手机摄像头授权详细操作请参见下列第3条第(5)点中操作说明。

3.考试视频录制

(1)考生进入【考试视频录制】模块。

(2)考生依次点击每个考试科目的【上传材料】按钮,点击该按钮后,系统将出现一个临时二维码(30分钟有效)。考生使用手机的微信扫描该二维码,进入手机考试视频录制系统

(3) 考生身份核验。在进入【考试视频录制】模块之前,系统将通过人脸识别方式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请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说明,按要求完成人脸识别验证操作。

提醒:人脸验证失败,或调用失败,将无法进入视频录制界面,考生须重新进行录制视频操作。若验证失败,请摘下眼镜等配饰物品后再试。若多次验证失败,请电话联系:023-65106258 。

(4) 考生通过身份核验进入【考试视频录制】模块后,需先授权系统对手机摄像头的控制权限,然后进行摄像头选择(有些手机有多个摄像头),最后开始视频录制。视频录制界面底部按钮的功能按照操作进度依次为:摄像(摄像头授权) 录制(开启录制,可以通过[视频源]选择摄像头) 停止(停止录制或时间限制到时,系统会自动停止) 回放(回放录制的视频)。

(5)苹果品牌手机摄像头授权操作说明。由于苹果品牌手机的微信不支持摄像功能,扫描二维码后将出现以下提示,请按照相关说明进行摄像头授权操作。

(6)考生按照报考专业包含的各个考试科目分别录制视频。视频录制过程中不得中断,且每个视频的录制时间不得超过 1 分钟;若超过 1 分钟,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并仅保存 1 分钟的视频。

(7)在视频录制系统中,考生可多次回看、多次重新录制考试视频,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8)考生确定录制的考试视频达到要求后,请点击【上传】按钮,完成该考试科目视频的上传。考试视频一经确认上传,将不得再进行修改,视为此考试科目考试结束,请谨慎操作!

(9)提交上传考试视频后,考生可回看 1 次已经上传的视频资料,以确认上传成功。

4.关于视频录制模块的补充说明

(1)视频录制模块中关于录制的相关参数已经设定,考生无权更改。

(2)视频录制模块已经在华为手机 p10、p20、p30,mate10、mate20,小米部分型号,苹果部分型号测试通过。

(3)由于手机品牌繁多,部分手机中该模块可能失效,请以能否回放为检测标准。

(4)各品牌手机摄像成像方向不同,请正确旋转手机方向进行摄像,以回放..是否为正立视频为准,以确定摄像手机的方向。一般地,安卓手机(如华为、小米等)摄像为竖屏方向。苹果手机正向竖屏时逆时针旋转 90 度成横屏模式。

二、考生移动端

考生移动端,分为微信端(在微信中操作)和纯粹的移动端(在手机提供的浏览器中操作)。

1.微信端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艺术类网上报考系统。

首次登录公众号需要身份验证。完成身份验证及微信绑定后,再次通过微信进入系统时将自动验证,无需输入密码。

2.手机浏览器访问网址:http://ysks.cqu.edu.cn

纯手机浏览器访问,每次进入系统必须进行密码身份验证。其他操作方式与微信相同。

3.人脸识别与视频上传

考生通过微信公众号,进入系统后,将出现图 1 界面,请点击【上传评审资料】进入到图 2 界面。考生选定相关考试科目后,请点击【上传材料】进入人脸识别与视频上传界面。人脸识别与视频上传操作说明,请参阅本手册的第一部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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